十月秋风爽 法援暖人心

2019-01-23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针石律所组织律师队伍前往远大社区开展了以“法律援助进社区,便民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小区居民法律疑问排忧解难,对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人员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

  在这个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的周末,针石律所律师人员热情的为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并向居民讲解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提高法治意识。现场解答群众遇到的民间借贷、抚养与赡养、电动车被盗等常见法律问题,为构建平安和谐社区,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及法律援助宣传册等资料500余份,接受社区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与支持。针石律所今后将持续开展此类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活动,把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送进千家万户,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法律援助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民事行政案件范围

  公民就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给予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的。

  2、请求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赔偿等。

  3、主张劳动权益、义务教育权利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4、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5、因遭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6、因农资产品、土地承包、宅基地、相邻权、拆迁、征地等产生纠纷的。

  7、对于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裁判、决定且申诉人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

  8、妇女、未成年人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

  9、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

  (二)刑事范围案件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未聘请律师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可直接受理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请。

  5、公、检、法通知辩护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案件。

  (三)其他特殊情形

  1、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2、对市级以上文明办评定的优秀志愿者,需要法律援助的,于评定当年可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

  3、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贡献者,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

  郑州市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标准为依据)。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1、城市居民持有低保证、农村居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等证件的。

  2、有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或依靠政府、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3、有证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等。

  4、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5、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商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6、请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7、请求保障无固定生活来源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8、申请事项法院已立案并决定予以司法救助的。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应提交代理权限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相关材料。

  4、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农民工身份的证明材料。

  5、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提交军人军属身份的证明材料。

  向哪里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义务人、义务机关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其设立的法律援助受理点)或受案机关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或其设立的法律援助受理点)申请,并应同时符合案件范围和经济困难两项标准。

  受援人的权利与义务

  1、如发现接待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收取费用、私自收案、服务态度不好,可向当地司法局检查部门或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投诉。

  2、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展情况,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要求更换。

  3、受援人应提供真实的案件材料,若提供虚假案件材料,经查实后,可终止法律援助。

返回列表